关于请报送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函
来源: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11-22 13:54:41
商市运函〔2012〕17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:
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,规范酒类产品市场秩序,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,今年4月,国家质检总局、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《2012年联合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方案》(国质检执联〔2012〕192号),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酒类产品专项打假集中行动。现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截至2012年7月31日,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小结(包括专项集中行动基本情况;以打促建,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关情况;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;典型案例、工作意见和建议等),并填写2012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集中行动报表(附件)。工作小结和附件请于10日前,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司。全年工作总结和报表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我司。
联系人:谈丽萍,刘虎成
电话:010-85093867,85093834
传真:010-85093875
邮件:jiuguanban@mofcom.gov.cn
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
2012年8月6日